(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302号建议答复摘要)
近年来,我部高度重视,不断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减少农业投入品对农村环境的污染。(一)加强源头控制,减少农业自身污染。出台了《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2014-2018年)》《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以地膜回收利用为主的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启动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开展规模化沼气工程和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试点项目建设。(二)建立监测体系,完善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四级农业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专家支撑队伍。在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的基础上,建立了273个农业面源污染国控监测点,210个废旧残膜污染定位监测点,25个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定位监测点,实施了长期定位监测。(三)健全法律法规,完善标准体系。颁布了《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配合制定《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加大试点示范,推广典型模式。先后在天津、广西、湖南、江苏等地开展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试点,启动9个污染区的污染修复示范项目,会同财政部启动了长株潭地区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一是积极落实《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2014-2018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二是继续组织实施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和低毒生物农药补贴示范项目等。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四是完善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建设,健全水源监测机制。五是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更为积极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预算,同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吸引社会、企业资金介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