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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才国家培养体系
  •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616号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才国家培养体系
     
    2014年开始,农业部联合财政部启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重点面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骨干、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和农村创业青年,围绕新型职业农民发展产业需要,从政策法规等通用知识、专业技能、经营管理水平等方面规范培训内容,开展农业全产业链培训,促进务农农民创业兴业。通过试点示范和各地实践,初步形成了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专业服务型“三类协同”,初级、中级、高级“三级贯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框架,探索形成了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典型模式,为全面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农业部不断加强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通过统筹利用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职业院校、农机化学校、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农业科研院所等公益性培训资源,发展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社会化教育培训机构,搭建起专业化、多元化相结合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平台。
     
    在农民职业教育方面,教育部、农业部2014年联合印发《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从招生对象、培养目标、基本学制、专业类别、课程设置、教学形式、考核方式等方面对加快建立农民职业教育制度进行了统一部署。《方案》充分考虑农民学习规律,适应农民居住分散、学习与生产兼顾的实际,规定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实行2-6年有效学习年限的弹性学制,允许采用半农半读、农学交替等方式分阶段完成学业。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内蒙古、河北、河南、福建、海南和广东等省都已经开展培养试点工作。一些地方依托中高等职业院校开展“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取得良好效果,学员在学习农业科学知识和技能的同时,还有机会获得成人高等专科学历毕业证书和相关科类的职业资格证书。
     
    为加强对农民职业教育的扶持,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人社部2012年10月联合印发《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扩大到所有农村(含乡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目前,教育部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订《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办法》,推动将务农农民通过“农学结合弹性学制”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纳入享受国家助学和免学费政策范围,建立国家出资购买学分的形式解决学习费用和享受学习补贴。同时推动各级政府加大对农民职业教育的经费支持力度,出台相应的政策,大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完善“三位一体”培育制度体系,发展新型职业农民学历教育,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关于出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才支持政策
     
    近年来,为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我们多措并举,不断夯实现代农业发展的人才基础。一是每年通过“村庄是教室、村官是教师、现场是教材”的培训模式,面向各地遴选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到我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参观考察、学习交流。截至目前,已累计举办500多期培训班,培训5万多人,打造了一支创业兴业能力强、致富带富水平高的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队伍。二是以农业部文件印发专门通知,全面推进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认定管理,积极推动土地流转、农业补贴、金融社保等扶持政策向认定为新型职业农民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倾斜。今年,我们还结合落实2015年农村实用人才统计任务,组织各地开展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全口径实名登记工作,力争为精准培育与扶持奠定基础。三是依托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与农业职业院校,大力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百万中专生计划”,累计培养中职教育毕业生超过100万名,极大优化了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学历结构。四是着眼于提升务农农民职业技能水平,扎实推进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每年培训鉴定农民30多万人次,同时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五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先后组织实施了“百名农业科教兴村杰出带头人”“全国杰出农村实用人才”“全国十佳农民”等资助项目,截至目前共有160名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入选,每人获得了5万元的资助资金。
     
    目前,全国农业产业化组织数量达到38万多个,龙头企业12.9万家,各类产业化组织辐射带动农户1.26亿户,农户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年户均增收超过3300元。多年来,我部一直大力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壮大。从2002年开始,中央财政在农业部部门预算中设立农业产业化专项,每年安排项目资金近3000万元,用于支持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开展生产基地建设和培训农民等方面。目前,全国大部分省(区、市)也安排了省级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河北、江苏、江西、云南、甘肃等地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均超过1亿元。从实施效果上看,财政资金扶持作用突出,发挥了很好效益,获扶持的龙头企业在生产基地建设、科技创新、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带动农户就业增收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中高等学校毕业生尤其是涉农专业毕业生到农村创业,能够将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理念带到农村,对于促进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改善农村产业结构,带动农民致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教育部每年印发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进一步健全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服务保障机制,落实和完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后续升学和就业服务等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各类基层服务项目,通过定期走访、跟踪培养等方式关心毕业生的工作、成长和发展。
     
    下一步,我部将着力健全以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机制,继续完善各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才支持政策,支持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科技创新和创办农业科技研发中心,吸引大中专毕业生和优秀人才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理流动。
     
     农业部
     
      201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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